杨军,男,1973年9月生,山东省阳谷县人,法学博士。贵州民族大学三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;主要研究少数民族法律史、民族法学等领域。
2003年6月,获贵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;2009年6月,获云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
1995年7月-1998年6月,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;
2003年7月-2006年7月,在贵州师范大学工作。
兼任贵州省法学会常务理事,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。
在《思想战线》《学术论坛》《贵州民族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《清代贵州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变迁及动因》《清代回疆地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关系探析》《浅议清代新疆乡约制度创设及司法职能》《清代国家对贵州民族地区的法律治理》《元明时期国家政权对贵州民族地区的法律治理》《清代回疆社会生活中的民事习惯法探究》《清代哈萨克族习惯法》《哈尼族习惯法的起源》《评<原始人的法>》《清代云南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变迁及动因》等三十余篇。
出版个人专著《清代新疆地区法律制度及其变迁研究》《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法律治理研究》二部,主编参编学术著作《元明清时期国家与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互动关系研究》《贵州法制史》(古、近代巻)《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》(云南卷)等六部。
主持1.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法律控制研究》,2.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《清朝对新疆地区的法律治理研究——以回疆为中心的考察》,3.国家民委社科项目《清朝对新疆地区的治理研究—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考察》,4.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《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对贵州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法律控制研究》,5.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《清代国家政权对贵州民族地区的法律控制研究》。
2020年10月被评为437ccm必赢国际首届师德标兵;
2015年8月获得国家民委第三届全国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(著作类)三等奖;
2018年10月获得国家民委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(论文类)三等奖;
2023年12月获得贵州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(研究报告类)二等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