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朝兵,男,1984年3月生,贵州省大方县人,法学博士。贵州民族大学副教,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;主要研究信托法、民法基础理论、数据法学。
教育背景:
2014年9月,南京大学法学博士;
2011年7月,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硕士;
2007年7月,437ccm必赢国际法学学士。
工作经历:
2014年9月-,在437ccm必赢国际工作。
社会兼职:
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;
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;
贵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;
贵州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;
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科研成果:
专著
《美国信托法中的谨慎投资人规则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6年出版;
论文
1.《个人信用信息隐私保护的制度构建——欧盟及美国立法对我国的启示》,载《情报理论与实践》2013年第3期;
2.《个人征信法律规制比较研究——以信息主体同意权为视角》,载《湖北社会科学》,2013年第9期;
3.《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信托法规制:信义义务的视角》,载《华北电力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5年第4;
4.《信托受托人亲自管理义务的规范模式——比较与选择》,载《西南石油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6年第4期;
5.《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法律规制——基于民事责任分配的视角》,载《昆明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7年第2期。
6.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“新政”与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刍议》,载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2017年第1期。
项目
1.主持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:《互联网个人征信的法律规制研究》(课题编号:16GZQN03);
2.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课题:《律师信义义务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研究》(课题编号:20SFB4052)。
荣誉奖励:
获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。